2015年6月3日,我驻阿根廷经商参赞处收到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的照会,通告阿方对原产于中国的小于或等于51公斤的电动熨烫机的反倾销调查取证阶段已结束,涉案企业可查阅调查文件,并自收到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证词。
2015年6月3日,我驻阿根廷经商参赞处收到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的照会,通告阿方对原产于中国的小于或等于51公斤的电动熨烫机的反倾销调查取证阶段已结束,涉案企业可查阅调查文件,并自收到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