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和汞化合物的申报要求40 CFR 713。 该提议规则的目的是收集有关美国汞供应,使用和贸易的库存信息,然后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商业中汞的使用。
有关汞添加产品和制造过程的提议要求总结如下:
1. 申报要求
(a) 需要申报的活动
· 以获得即时的或最终的商业利益的汞添加产品的进口,制造,销售或出口(汞添加产品作为成分的产品除外)。
· 在生产汞化合物或汞添加产品(如催化剂)以外的制造过程中有意使用汞。
(b) 需申报的信息(如适用)
表1:40 CFR 713要求的申报信息
需申报信息 |
售卖汞 |
制造/进口汞 |
制造过程中 |
汞添加产品的分类和子类别 注:详见表2 |
√ |
||
涉及的制造过程和汞的功能 |
√ | ||
进口产品的原产国 |
√ |
√ |
|
出口产品的目的国 |
√ |
√ |
√ |
用于商业分类的最终产品的NAICS代码 |
√ |
√ |
√ |
表2:汞添加产品的分类和子类别(从提议规则中提取部分供参考)
分类 |
子类别 |
电池 |
碱性纽扣电池 |
氧化锰 | |
氧化银 | |
氧化汞,纽扣或非纽扣电池 | |
锌碳纽扣电池 | |
配方产品(含在化妆品,农药等中的使用) |
护肤霜 |
化妆水 | |
肥皂和消毒剂 | |
沐浴油和盐 | |
局部杀菌剂 | |
防腐剂(如当没有防腐剂替代品时,用于疫苗和眼部化妆品) | |
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产品) | |
清洁用品(未在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案下注册为农药) | |
照明设备,灯具,灯泡 |
直式荧光灯 |
冷阴极荧光灯 | |
测量设备 |
发热温度计 |
非发热温度计 |
2. 申报时间
环保署(EPA)计划收集从业经营者的第一份报告是于2018年度进行的活动的。随后需每3年提交一次报告。
3. 记录保存要求
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需保留申报给EPA的信息记录3年(从申报年度的最后一天算起)。
注:
北美行业分类系统(NAICS)是联邦统计机构为了收集,分析和发布与美国商业经济相关的统计数据而对商业机构进行分类的标准。
(来源:INTERT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