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欧盟发布(EU)2017/2375号决议,批准N-乙酰神经氨酸作为一种新型食品成分投放市场。
Glycom A/S公司向爱尔兰主管当局提出申请,批准N-乙酰神经氨酸作为新型食品成分。N-乙酰神经氨酸以结合或游离的形式,天然存在于母乳中。2017年6月2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估,认为关于N-乙酰神经氨酸的组成、规格、批次差异性、稳定性、生产工艺信息详尽,无安全问题。这种新资源食品拟用于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食品补充剂。
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组认为,按照拟定用途与用量,添加至食品供普通人群食用时是安全的,当单独添加至食品补充剂供10岁以上的人食用时也是安全的,10岁以上的人同时食用强化食品以及补充剂时也是安全的。然而, 10岁以下的儿童每日摄入量不得超过11 mg/kg体重。
综合以上结论,欧盟委员会批准了N-乙酰神经氨酸作为一种新型食品成分,详细规定了含N-乙酰神经氨酸的各种用途食品的最大使用限量,并规定含有N-乙酰神经氨酸的食品补充剂应在标签中标出,该产品不得用于在24小时内吃过母乳或其他含有该成分食物的10岁以下婴幼儿。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