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日本通过WTO发布通报G/TBT/N/JPN/585,对《合理利用能源法案》的判断标准进行修订,具体包括修订内容中第4栏(见下文)所列出产品的目标财政年度的能源消耗效率(燃料效率)标准、测量方法和标签要求等。
修订内容:
2025财政年度新能源效率标准是为重型车辆而制定的。
1)目标范围
车辆毛重为3.5吨以上的柴油货输车辆及车辆毛重为3.5吨以上,载客量为10人或以上的柴油客运车辆。
2)目标财政年度
2025年财年。
3)能源消耗效率的测量方法
采用了一种新测量方法,考虑到每个车辆空气阻力值及滚动阻力值,并基于之前的方法更新其他因素。
4)目标标准值
不同车辆类型的目标标准值有所不同。与2015年财政年度的平均燃料效率相比,所有重型车辆类型的平均目标标准值提升了13.5%。车辆类型包括:货运车辆-卡车和拖拉机,客运车辆-线路公交车和普通公交车。
5)目标达成评价方法
采用之前的方法。
6)指示性要求
生产商等应在目录上指明能源消耗效率(燃料效率)及其他内容,或指明展示给重型车辆用户和展出用的材料。
对此次修订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修订后的法案拟在2018年第二季度前后采用和生效。
来源及更多信息参见:
http://tbt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39684?FromAllNotifications=True
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