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提单、舱单必须显示这些信息
按印度海关最新要求,所有出口至印度港口的货物(含印度内陆港),提单和舱单必须显示以下信息:
1.进口商的IE Code
2.进口商的GSTN number
3.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生效日期为2018年4月1日,以起运港装船日期为准。
请注意:
1.目前实施范围仅限所有在NSA卸船的货载(含经NSA转ICD)
2.GST号为15码,IEC号为10码
3.若提单上c/ & n/是货代,则无IE CODE,但货代的HOUSE BL上仍需注明三点。
印度官方通知下载地址:http://164.100.155.199/pdf/PN-2018/PN_033.pdf
二、出口俄罗斯货物须提供6位HS编码
根据俄罗斯海关要求,所有至俄罗斯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HS编码。
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编码,请按照HS编码分开发送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引起海关罚金。
三、苏丹要求所有进口产品需要申请许可证
苏丹央行2月7日公布了一项法规,要求所有进口产品需要申请许可证,且没有缓冲期。
苏丹央行禁止任何代理使用自己的外汇来进口物资。苏丹国家进口商会计划向中央银行行长提交一份抗议备忘录,其表示,该银行目前的政策伤害了进口和进口商。
2017年10月,美国解除对苏丹为期20年经济制裁,苏丹国内进口需求猛增,苏丹镑对美元持续大幅贬值。11月,苏丹总统巴希尔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启动一揽子措施提振本国经济,其中包括限制非必需品进口等,以保护苏丹本国产业,缓解外汇极度短缺状况。
四、出口约旦货物须提供4位HS编码
根据约旦海关要求,所以至约旦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的HS编码,并显示在货描里。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编码,请按照HS编码分开发送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引起海关罚金。
此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五、泰国海关新规,或有高额罚金
近期,泰国海关发布最新规定,所有进出口泰国的货物,涉及到包括空运及海运在内的所有运输方式,都要求在货物箱体外备注唛头,并且要求备注唛头信息与配套的进出口文件“SHIPPING MARK”内容/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将产生高达50000泰铢的罚金,而具体的罚金金额则由泰国海关拟定。
进出口文件包括:
·发票(Invoice)
·箱单(Packing List)
·FTA(Applicable Customs Privilege Forms)
即,箱体外显示的唛头信息一定要与跟单文件中发票、箱单及FTA中的“SHIPPING MARK”信息保持一致,方可顺利出运至泰国。
信息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自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