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Biltema牌健身球,型号为45-881(蓝色)和45-880(红色)。该健身球为柔软塑料质地,并配有一个向上的把手,儿童可坐在球上,抓住把手上下弹跳。通报的理由为根据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玩具中禁止使用某些邻苯二甲酸盐,但该健身球含43%的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令儿童化学品中毒的危险。
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Zoob Traveler牌积木玩具,积木共有40块,装在一个透明塑料包内,包上有一红色尼龙把手和一拉链。通报的理由为根据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玩具中禁止使用某些邻苯二甲酸盐,但该玩具中含23%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有令儿童化学品中毒的危险。
希腊通报中国生产的JUMBO牌男童裤,型号为NEW-05,条码为0 277233 000033。童裤分黑色和灰色两种,腰部有两根弹性绳,适合8岁男童穿着。通报的理由为该童裤不符合欧洲标准EN14682,根据该标准,当裤子展开至最大尺寸及拉平后,腰部的束带或功能性及装饰性绳子伸出的长度最大不得超出140mm,但该童裤上的绳子伸出的长度为300mm,有令儿童受伤的危险。
法国通报中国生产的摇马玩具,型号为484624,GS090-G,条码为3661121704597。摇马为棕色的长毛绒质地,马尾和马鬃为黄色,马在摇动时可发出声音。通报的理由为该摇马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71,玩具上的某些小部件易脱落,且能完全塞满小部件试验筒,如被儿童吞食,有致其窒息的危险。
西班牙通报中国生产的MARIA MARE牌女靴,型号为6032,产品编码为2828920000000, 81.6032-0221-MJ-MOKA- Nº 39。通报的理由为鞋内含有富马酸二甲酯,该物质对人体有害,会刺激皮肤,引起过敏症状。
西班牙通报中国生产的Pekeluches牌柔软玩具猩猩,型号为73454,条码为8422562734544。该玩具猩猩为棕色,其爪子、胃部和嘴巴是白色。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猩猩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71,使用不到90N的力就可拽下猩猩的鼻子,鼻子的大小可完全塞满小部件试验筒,如儿童吞食脱落的猩猩鼻子,有窒息的危险。
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Logic3牌掌上游戏机用充电器,型号为DSL614E。通报的理由为该充电器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欧洲标准EN60950和EN60384,有令人触电的危险。一次绕阻和二次绕阻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空气间隙分别小于5mm和4mm;变压器和电容器均未通过3000V的电强度试验。
英国通报中国生产的Born to Play牌充气椅,型号为PP086. 5013126 560866。通报的理由为根据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玩具中禁止使用某些邻苯二甲酸盐,但该充气椅含42%的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20%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有令儿童化学品中毒的危险。
爱沙尼亚通报中国生产的Jintong牌牵引玩具,货号为231391。玩具的尺寸为22 cm x 16 cm x 11 cm,网袋包装。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71-1,玩具易破损,形成的碎片边缘锋利,有划伤儿童的危险。此外,破损的碎片可塞满小部件试验筒,如被儿童吞食,有致其窒息的危险。
英国通报中国生产的BGC 牌发光圣诞老人帽,货号为JY1320A,条码为5055026012839。该帽子为红白色,上面有5颗会发光的星星。通报的理由为发光装置的电线裸露,如相互接触可能导致短路,令帽子的温度升高甚至燃烧,有烫伤人和引发火灾的危险。
爱沙尼亚通报中国生产的Toi-Toys牌玩具手机,型号为5136,EAN编码为8714627851366。该手机为灰色和蓝色塑料质地,可发光发声,尺寸为8.5 cm x 4 cm。该手机还配有2个可更换的彩壳。通报的理由为该手机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71,发出的声音在86.2 ~89.8 dB之间,超过欧盟规定的80dB的最小限值,有损害儿童听力的危险。
波兰通报中国生产的5.10.15牌儿童上衣,分男女款,型号为4F1308、3F1307、2F1301、1F1303、1F1301、1B1305、2B1304和2B1305。通报的理由为该上衣不符合欧洲标准EN14682,脖子处的束带有勒死儿童的危险。
德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ASC Trading Yiwu牌黑色皮手套,型号为7213700896000000499,尺码分S号和M号。通报的理由为该手套不符合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含有禁用的偶氮染料(联苯胺:1.504mg/kg、4-氨基联苯:177mg/kg、苯胺:1.367mg/kg),有令使用者化学品中毒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