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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更新时间:2009/11/19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711
通报日期:2009-11-19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医用防护口罩
ICS: 11.140 HS: 6210
5.通报文件的标题: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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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的4.10条款为推荐性的 ,其余的为强制性的。强制的内容为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空气中的颗粒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的医用防护口罩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身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