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国土海洋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
ICS: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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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颁布“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草案的公告(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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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对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KMVSS)将做出以下修订: 1. 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应当安装在乘用车和总重4.5吨或以下的车辆上。该修订预期对于新型车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对于现有车辆于2014年6月30日生效; 2. 轮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应当安装在乘用车和总重3.5吨或以下的车辆上。该修订预期对于新型车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对于现有车辆于2014年6月30日生效; 3. 可以应用前照灯、倒车灯和日行灯各种光束模式和发光二极管(LED)光源的自适应前照明系统(AFLS)。该修订预期于颁布日期生效; 4. 日行灯(DRL)可以应用在机动车辆和摩托车上。该修订预期于颁布日期生效; 5.制动系统将与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法规No.13相一致。该修订预期于颁布日期生效; 6. 侧方向指示器应当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No. 6相一致。该修订预期在颁布日期后24个月生效; 7. 电磁兼容性和间接视野(后视镜)将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No. 10和46相一致。该修订预期对于新型车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对于现有车辆于2013年12月31日生效。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为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并且与国际安全标准相一致 |
8.相关文件:国土海洋部(MLTM)通告2010-631 |
9.拟批准日期:待定(大约2010/09) |
拟生效日期:待定(大约2010/09)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日期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