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环境部和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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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13.020;27.020;27.060 |
HS: |
9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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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多领域空气污染物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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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140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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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多领域空气污染物法规(“法规提案”)对特殊领域/设备群组规定了强制性国家性能标准,以建立国内统一的“下限”。在法规提案中,包括水泥领域和2种设备性能标准(如燃气自用锅炉和加热器[“锅炉和加热”],及固定式火花点火燃气发动机[“发动机”])。对其它领域/设备群组的要求在将在不久的将来提出。性能标准规定了水泥生产设施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二氧化硫(SO2)数量限制,及2种设备排放的氮氧化物(NOx)数量限制。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相关文件:2014年6月7日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1321-1460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之后6至8个月内 |
拟生效日期:法规,除第67条以外,2015年1月1日生效。第67条2017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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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4/08/06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