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消费及商业产品能效标准 |
ICS: |
27.080; 29.140; 29.160.30; 29.200; 33.160.25; 91.160.10; 91.140.30; 91.140.65; 97.040.20; 97.040.30; 97.040.40; 97.060; 97.100.20; 97.130.20 |
HS: |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能效法规2016 |
页数:232 |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
下载:
|
|
6.内容简述:能效法规(法规)规定了某些消费和商业用能产品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还规定了某些产品标签要求,以便披露和比较特定产品型号与同类其它产品的能源使用情况。定期修订法规以便提出新产品的MEPS及更新现行MEPS。
能效法规2016(法规提案)将:
a)加强目前受管制的20个产品类别的严格度,与美国保持一致
b)对目前受管制的8个产品类别的标准或报告要求做出稍微修改
c) 撤销和更换法规以去除淘汰的和过时的引用,改进法律文件的组织结构,使利益相关方更容易发现和理解适用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加拿大政府已承诺改善消费和商业产品能效标准,鼓励节能。 本法规提案的目标是: •改善20个产品类别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 •减少与使用这些产品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 •消除加拿大和美国关于此类产品的法律规定之间的不必要的差异 |
8.相关文件:2016年4月30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1168至1400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之后12个月内 |
拟生效日期:法规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后6个月生效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6/08/08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