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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法规2016

更新时间:2016/6/10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AN/489
通报日期:2016-06-10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加拿大
2.负责机构: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消费及商业产品能效标准
ICS: 27.080; 29.140; 29.160.30; 29.200; 33.160.25; 91.160.10; 91.140.30; 91.140.65; 97.040.20; 97.040.30; 97.040.40; 97.060; 97.100.20; 97.130.20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能效法规2016
页数:232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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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能效法规(法规)规定了某些消费和商业用能产品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还规定了某些产品标签要求,以便披露和比较特定产品型号与同类其它产品的能源使用情况。定期修订法规以便提出新产品的MEPS及更新现行MEPS。 能效法规2016(法规提案)将: a)加强目前受管制的20个产品类别的严格度,与美国保持一致 b)对目前受管制的8个产品类别的标准或报告要求做出稍微修改 c) 撤销和更换法规以去除淘汰的和过时的引用,改进法律文件的组织结构,使利益相关方更容易发现和理解适用要求。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加拿大政府已承诺改善消费和商业产品能效标准,鼓励节能。 本法规提案的目标是: •改善20个产品类别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 •减少与使用这些产品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 •消除加拿大和美国关于此类产品的法律规定之间的不必要的差异
8.相关文件:2016年4月30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1168至1400页(英语和法语)
9.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之后12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法规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后6个月生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6/08/08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