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新的客车和轻型商用车辆(M1和N1类车辆) |
ICS: |
43.020 |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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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制定机动车车载112紧急呼叫系统、车载112紧急呼叫系统独立技术单元和部件EC型式核准详细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及补充和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适用标准的法规(EU) No 2015/758。 |
页数:9页+附录40页 |
使用语言:英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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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涉及车载112紧急呼叫系统及上市前为了核准而安装了该系统的车辆的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草案规定的测试将确保车辆在正面和侧面严重碰撞时保持传输必要数据的功能和能力。此外,该系统也就符合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规则进行测试。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安全。新型号的客车和货车将核准安装严重碰撞时自动向最近的国家紧急服务中心(112)发送信息和语音呼叫的强制系统。这大大减少了响应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的紧急救援时间,有助于挽救人员生命。 |
8.相关文件:现行欧盟法律:EUR-Lex – 32015R0758 – EN – EUR-Lex |
9.拟批准日期:2016年7月底 |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规定2018年3月31日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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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