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美国财政部酒烟税收与贸易局(TTB)[1175]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葡萄酒。鲜葡萄酿造的酒,包括加酒精的;品目20.09以外的酿酒葡萄汁。 |
ICS: |
67.160 |
HS: |
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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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葡萄酒标签和记录保留要求修订提案 |
页数:6 |
使用语言:英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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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酒烟税收与贸易局(TTB)提出修订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7编第24部分的标签和记录保留规定,规定免除标签核准认证管辖的含酒精7%以上的标准葡萄酒不得标明品种(葡萄类型)名称、品种类型名称含义、酿造日期或原产地,除非葡萄酒标签符合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7编第4部分关于标签信息的相关标准。TTB还提出修订第4部分葡萄酒标签规定以便包括第24部分新要求的引用。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2016年6月22日联邦纪事(FR)第81卷第40584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7编第4和24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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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6/08/22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