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检疫局(APHIS)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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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病毒、血清、毒素及类似产品;兽医生物制品单一标签声明(补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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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以下 2016 年 07 月 21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病毒、血清、毒素及类似产品;兽医生物制品单一标签声明
标题:病毒、血清、毒素及类似产品;兽医生物制品单一标签声明;
部门: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检疫局(APHIS)
措施:最终法规;技术修订
摘要:2015年7月10日在联邦纪事公布并且2015年9月8日生效的最终法规中,我们修订了病毒、血清、毒素法案规定,规定使用更简单的标签格式以便更好地向使用者传达产品性能信息。此外,我们提供了用于提交概要和标签的传送表格网站地址。可是,提供的网站地址不正确。因此,我们现修订规定以便提供正确的地址。
日期:2016年7月20日生效。
全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2904_00_e.pdf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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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