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埃及 |
2.负责机构: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品和饲料杀虫剂最高残留限值(MRLs),杀虫剂及其它农业化学品综合 |
ICS: |
65.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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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部颁法令No. 244/2016食品和饲料杀虫剂最高残留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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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部颁法令撤销涉及杀虫剂最高残留限值的埃及标准(139)。要求使用食
品法典委员会颁布的食品法典数据库“食品杀虫剂残留”列出的最高残留限值。
如果食品法典数据库不包括某些杀虫剂残留值或某些农艺产品,应使用欧盟委员会颁
布的欧盟杀虫剂数据库列出的值。如果欧盟委员会没有可采用的值,则适用美国环境
署(EPA)确定的公差值。
如果没有农作物或农产品杀虫剂许可最高残留限值,应使用上述同一序列中最近一组
的农作物或农产品杀虫剂最高限值。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人类健康和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部颁法令No. 244/2016 •食品法典食品杀虫剂残留在线数据库: http://www.codexalimentarius.org/standards/pesticide-mrls/en/ •欧盟杀虫剂数据库: http://ec.europa.eu/food/plant/pesticides/eu-pesticides-database/public/?event=pesticide.residue.selection&language=EN •美国环境署(EPA):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c=ecfr&sid=5d35d354cc838eb105a733f5dff13ab8&tpl=/ecfrbrowse/Title40/40cfr180_main_02.t |
9.拟批准日期:2016/03/19 |
拟生效日期:201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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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