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纽约州环境保护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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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化学品散装存储(C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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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纽约州卫生署(NYSDOH)要求纽约州环境保护部(DEC)增加全氟辛酸(PFOA酸,化学摘要号(CAS) No. 335-67-1)、全氟辛酸铵(PFOA盐,化学摘要号CAS No. 3825 26-1)、全氟辛烷磺酸(PFOS酸,化学摘要号CAS No. 1763-23-1)和全氟辛基磺酸钾(PFOS盐,CAS No. 2795-39-3)至纽约州法规法典(NYCRR )第6编第597.3部分,危险物质清单。纽约州环境保护部(DEC)认为这4种物质符合危险物质定义,基于纽约州卫生署(NYSDOH)长期接触大量高水平的此类化合物可能影响健康的结论,因此不正确的处理、存储、运输、处置或管理可能威胁纽约州公众健康。纽约州卫生署(NYSDOH)的科学家认为有必要将这些化学物质列入危险物质。额外信息参见法律影响声明,包括NYSDOH将这些化学物质添加到危险物质清单的请求(第597.3部分)。
依照纽约州法规法典(NYCRR )第6编第597.3部分有必要立即将全氟辛酸、全氟辛酸铵、全氟辛烷磺酸和全氟辛基磺酸钾确定为危险物质,从而依照环境保护法案第27-1301条处理其危险废物,使纽约州环境保护部(DEC)能够行使其执行权力,并使用危险废物补助基金清理污染物。本紧急法规为纽约州环境保护部(DEC)提供采取立即措施保护公众健康的权力。达到高水平的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相关物质本在全州境内被确定,纽约州环境保护部(DEC)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权力。
本公告仅作为紧急批准公告。主管机关拟批准本紧急法规为永久法规,此前已提交国务院一个法规制定提案公告(I.D. No. ENV-19-16-00006-EP,2016年5月11日颁布)。该紧急法规2016年9月18日到期。
http://docs.dos.ny.gov/info/register/2016/aug10/pdf/rulemaking.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3426_00_e.pdf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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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