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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规定2002

更新时间:2002/3/6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SGP/1
通报日期:2002-03-06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新加坡
2.负责机构:新加坡生产率和标准委员会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见附录A
ICS: 03.120.20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规定2002
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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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在2002年4月1日,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规定1991将会被废除并被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规定2002所代替。在2002规定下,新加坡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规定计划或者CPS计划将会从政府转向第三方CABs认证。 新加坡生产率和标准委员会PSB将会注册当前的由驻在新加坡和MRA合伙人指定CABs颁布的基于一致性认证的控制型货物的31种类。 也从2002年4月1日起,公共效用(电)规定(Cap 261 Rg2)第四部分中的描述文章将被作为控制型货物转移到PSB,制成关于控制型货物的总的39种类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随着CPS计划的改变,制造商、进口商和销售商能够因有多个机构可以认证他们的货物而从中受益。
8.相关文件:(1) 建议被采纳后所公布的出版物:1.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规定2002;2.公共效用法案2001(2001法案8)公共效用(电)(修正案)规定2002。(2) 参考文件:新加坡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规定计划信息册2002版。
9.拟批准日期:2002/01/11
  拟生效日期:2004/11/13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2/03/18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