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交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压舱水 |
ICS: |
13.060;47.040 |
HS: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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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压舱水控制和管理法规提案 |
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第2129 – 214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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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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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科学论据显示船上所载的压舱水(水中包含悬浮物质)可能是一种带菌体,有害的水生生物和病原体通过它非故意的运送到了世界各地。当船舶排出未经处理的压舱水时,这些压舱水所携带的生物和病原体可能潜在地侵袭生态系统。当非本土的生物排入水中而水中的环境条件又适合其旺盛生长,它们可能会成为入侵者并大批杀死本地的植物和动物群。本法规提案的目的是要求船舶以以减少潜在的上述入侵的方式处理压舱水。
本法规提案根据《加拿大海运法案》的第657.1项制定的,法案在该项中规定了院督有制定关于管理和处理压舱水的法规的权力。该法规根据加拿大的权限提出将在《加拿大运输出版物》第13617期刊登的“根据加拿大的权限管理压舱水自船舶排放至水体的指南” (TP 13617)中的几项现有的自愿性措施作为强制性措施对设计载有压舱水进入水域的所有船舶执行,并和国际惯例中的某些原则一致。将修订TP 13617并计划作为本法规提案的“指南”。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 |
8.相关文件:2005年6月11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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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8月25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