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丹麦 |
2.负责机构:丹麦环境保护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金属、塑料和木材的废旧包装物 |
ICS: |
55 |
HS: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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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有关废旧物品的法令以较新的修正案修订2001年8月25日有关废旧物品的第753号法令 |
页数:丹麦语 |
使用语言: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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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该法令执行经修订的包装物指令2004/12/EF中的部分修正案。法令中的这些修正案确保丹麦能够完成来自制造业的木制包装物重复利用的目标。此外,现有的适合于废旧金属和废旧塑料重复利用的计划,已扩展到完成经修订的包装物指令中所制定的目标。最后,由于目的相同,还提出了有关家用废旧塑料和金属包装物的回收计划。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利用回收主要来自制造业的废旧木材、金属和塑料包装物,并且扩展到回收某些家用废旧物品。履行经修订的包装物指令2004/12/EF中所制定的回收和重复利用的目标。 |
8.相关文件:2001年8月25日有关废旧物品的第753号法令。 |
9.拟批准日期:2005/03/01 |
拟生效日期:200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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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该通报日期起2个月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