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USA/698/Add.4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美国 | ||||||||
2.负责机构:能源部(DOE)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OEERE)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
||||||||
|
||||||||
6.内容简述:本最终法规采纳了集成发光二极管(LED)灯(以下称为LED灯)测试程序,以支持执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标签规定及包括LED灯在内的一般用途灯的法规制定。最终法规采纳了确定LED灯的光通量输出、输入功率、灯的功效、相关色温(CCT)、演色系数(CRI)、功率因数、寿命及待机功耗的测试程序。最终法规还采纳了失效时间定义以支持寿命定义。本最终法规通过引用编入了4个工业标准,包括2个最新公布的规定光通量维持测量程序及将测量用于寿命测试方法的工业标准。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相关文件: | ||||||||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备注: |